5月以来,随着气温逐渐攀升,疲劳驾驶进入高发期。驾驶人在这一时期出行,务必保证充足睡眠,科学规划行程,注意劳逸结合。夏季开车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陕西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来为大家支招。
保持良好状态
严防疲劳驾驶
西安市公安交警:夏季气温较高,驾驶人驾车时体力消耗大,往往容易产生困倦感。因此,务必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行车时精力充沛。行车中,驾驶人如感困倦,应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休息或下车活动身体,严禁疲劳驾驶;夜间行车时更要小心谨慎,要精神饱满、行动果断,以应对突发险情,避免意外发生;在高速公路行车时要提防催眠现象,感到疲倦时可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避免长时间驾车,每驾驶2个小时应停车休息20分钟左右。此外,驾驶过程单调枯燥也容易使人产生疲劳,可通过嚼口香糖、吃薄荷糖、嗅清凉油等方式提神醒脑;也可打开电台,收听新闻广播或者伴随音乐唱歌,调动思考能力,缓解驾驶疲劳。
宝鸡市公安交警:部分驾驶人认为,犯困时放慢车速能保证车辆安全。但在高速公路上,这一行为反而非常危险,容易引发严重追尾事故。此外,午饭后驾驶人易出现困倦状况,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驾驶时间,可先休息1小时左右再上路。同时,驾驶人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车内空气清新,以提升注意力。
咸阳市公安交警:行车前务必保证充足睡眠。夏季应尽量选择清晨、上午或天气凉爽的时段出行,中午和下午刺眼的阳光容易造成视觉疲劳,在天气凉爽时行车可有效预防视觉疲劳;尽量避免夜间行车,夜晚本是休息时间,勉强驾驶容易困倦,加之夜间视野受限,对路况不熟悉时更易引发交通事故;连续驾驶会使驾驶人精神高度集中,通常2个小时左右就会出现精神不振的情况。因此,驾驶人在开车2个小时后应前往加油站或服务区休息,且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以此缓解疲劳。
铜川市公安交警:当驾驶人感到困倦时,可食用清凉糖、麻辣食品等提神食物,或者在太阳穴、额头处涂抹风油精帮助提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车速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条例还规定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同一车速行驶时间过长容易感到疲劳,可适当降低车速,等疲劳缓解之后再逐步加速行驶;每隔一段时间应开窗通风换气,尤其车内人员较多时,若长时间不通风,二氧化碳会大量积聚,加重疲劳感。
规范驾乘行为
筑牢安全防线
渭南市公安交警:天气炎热时,部分驾驶人因担心弄皱衣服或者怕麻烦,心存侥幸不系安全带。然而,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经研究,在一场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系好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因此,驾乘人员出行时要养成良好习惯,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有些驾驶人喜欢在天热时穿拖鞋开车,这种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拖鞋易脱落,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能延误刹车时机,进而造成交通事故。此外,女性驾乘人员最好不要佩戴胸部挂饰,在急刹车等突发情况下,金属胸部挂饰可能造成胸骨骨折等严重伤害。
延安市公安交警:高温天气下,沥青路面经阳光暴晒容易产生“虚光”,导致驾驶人出现幻视,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要集中精力,仔细观察路况。为减少阳光直射,部分驾驶人选择佩戴墨镜,但镜片颜色过深的墨镜会使视觉延迟,从而导致驾驶人出现速度感失真,增加事故风险。因此,驾驶人应选择浅色墨镜,以保障良好的视觉效果和行车安全。
榆林市公安交警:驾驶人感觉疲惫时,可适当降低空调温度或打开车窗,利用冷风提神,但需注意控制时间,避免因冷热不均患上感冒;行车时,不要长时间紧盯公路中心线,将视觉中心放在前车即可,高速行驶时务必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超车或者在高速公路上竞速;夏季开车切忌心浮气躁,要保持平和心态、注重个人素质,做到文明出行。
注意车内物品
做到平安出行
安康市公安交警:打火机、防晒喷雾、瓶装碳酸饮料等物品受热易膨胀,其中,打火机内的液态丁烷易燃易爆,高温下气体膨胀易引发爆炸,一旦引燃车辆内饰可能造成火灾;罐装防晒喷雾暴晒后,罐体内气压会迅速上升,一旦超过耐压强度,很可能发生爆炸;暴晒后的瓶装碳酸饮料贸然打开,液体可能喷涌而出,带来安全隐患。
汉中市公安交警:老花镜、瓶装水等有凸透镜效果的物品,聚光发热易引燃车内可燃物,其中,老花镜属于凸透镜,放在电控台上,长时间聚焦光线,温度可达100摄氏度以上,易变成危险品;玻璃摆件、水晶或玻璃材质的香水瓶等有凸透镜效果的物品,经太阳光照射,会产生光线折射效应,严重时甚至会引发火情。
商洛市公安交警:充电宝、手机等电池类产品,在高温下容易鼓包,存在爆炸风险;切勿将电池类产品留在车内暴晒,特别是三无产品,因本身具有不稳定性,极易自燃。
杨凌示范区公安交警:不要将纸张、透明塑料袋等浅色可以反光的物品放在中控台上。在阳光照射下,这些物品的反光会映射到挡风玻璃上,阻碍驾驶人视线,影响驾驶安全。(肖元)
编辑: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