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鹰-二〇二四”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去年全省侦破文物犯罪案件二百五十三起

时间:2025-02-26 15:24:10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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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鹰-二〇二四”专项行动战果显著 去年全省侦破文物犯罪案件二百五十三起

陕西省公安机关2024年深入开展“秦鹰-2024”全省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陕西省公安机关2024年深入开展“秦鹰-2024”全省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2024年,陕西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2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7名,追缴文物6192件。

专业打击 专案攻坚

“做精专业打击,以专业对专门,不断提升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能力。”陕西省公安厅认真部署“秦鹰-2024”全省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定期研究推进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各市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陕西省公安厅坚持数智赋能、信息制导,实施专业打击、专案攻坚,将5起重大文物案件列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多次组织召开案情研判会加强指导,积极协调陕西省文物局对涉案文物和被盗古墓葬进行鉴定认定,相继侦破西安“2024·1·13”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宝鸡“1·15”盗掘周原遗址案、渭南张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等一批案件。

陕西省公安厅联合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分赴宝鸡、咸阳、商洛、延安等地指导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及打击防范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工作,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业能力培训班、全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打击文物犯罪专业能力。

“坚持创新机制,不断凝聚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合力。”陕西省公安厅深入研究文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认真梳理总结犯罪特点、侦查难点、诉讼堵点,推动纪检监察、文物、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创建多部门联合发力的良好环境。

陕西省公安厅与省文物局建立文物犯罪专项打击、文物案件“五位一体”侦查、涉案文物及被盗古墓葬鉴定等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10项协作机制,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建立打击惩治防范古生物化石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数据赋能 提质增效

“坚持盘活数据,以数据强赋能,不断增强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质效。”陕西省公安机关立足“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等阵地,加强区域间交流互鉴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信息数据支撑作用,强化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采集,提升打击文物犯罪和流失文物追索返还质效。2024年,全省公安共收集盗掘文物案件线索354条,转递分派20余个省市核查,破获多起文物案件。

“坚持主动防范,以防范保安全,不断夯实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基础。”陕西省公安厅坚持紧抓文物安全防范不放松,针对全省田野文物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组织治安部门制定《陕西省公安机关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方案》,会同陕西省文物局持续开展田野文物安全联合巡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构建完善田野文物核心保护点、巡查监测带和群防管控网三层防护同心圆一体化安全防范体系;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派出所173个,在文物保护单位、重要考古工地设立警务室400余个,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网格化管理和巡特警巡查范围,定期组织开展田野文物联合巡查专项行动。

陕西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总队联合陕西省文物局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防范建设提升两年攻坚行动,指导全省博物馆完成230个专业文物保卫机构设置和基本建设,督促夯实安防责任,开展模拟安全事件演练650余次,全省博物馆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多年来未发生馆藏文物被盗案件。陕西公安刑侦部门还在侦查破案后梳理被盗文物安全防范漏洞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公安提示函,针对性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记者 阮仕喜)

编辑: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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