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如何让人民群众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有更多元、更低成本的选择?
陕西各级法院一直在探索。
“立案庭‘搬家’后,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从源头分流的目的。”1月17日,在西安市长安区综治中心,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何俊英告诉记者,去年3月11日,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入驻长安区综治中心。自此,群众通过导诉台这扇“窗户”对接的不仅是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有长安区的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以及教育、人社、交通等30多个业务部门。
“相对于用什么程序、什么途径来解决纠纷,群众更在意的是能不能更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基于这个需求,我们积极‘走出门’入驻区综治中心,与辖区多部门集约办公、有效协调,通过‘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模式,让每一起纠纷都能匹配到最佳解决路径,得到妥善处置。”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魏益介绍,入驻以来,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成功化解纠纷2142起,同比增长21.46%,调解成功率达32.24%。与此同时,辖区矛盾纠纷入口向长安区综治中心聚集,在诉讼前端化解。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如今在陕西,像长安区人民法院一样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法院越来越多。
长武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共享法庭”为阵地激活基层解纷效能;武功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专业调解组织对接,促进医疗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效化解;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二审立案前‘调解+速裁+精审’”工作法,有效治理衍生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诉源、诉前、诉中、诉后”4个环节发力,不断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合力不断汇聚,非诉解纷方式主渠道作用不断凸显。”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永林介绍,全省法院持续完善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凝聚合力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其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级相关单位构建完善重点领域多发纠纷预防化解机制31项,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更加高效。此外,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与陕西省司法厅共同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和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意见》《关于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助力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大格局。截至目前,陕西各级法院共派出331个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各级综治中心,全省1239个调解组织和6944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陕西各级法院不断完善机制,推动司法确认程序与诉前调解无缝衔接。2024年,全省法院对近2.5万份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
为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2024年4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向党委政法委报送诉情信息工作的通知》,助力辖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靶向施治、精准施策,推动矛盾纠纷早排查、早预警、早控制、早化解。同时,全省法院用足、用活司法建议制度,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领域易发高发诉讼,及时向相关主管单位制发司法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完善治理建议,以“法治良方”精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2024年1月至11月底,全省法院共报送诉情信息932份,制发各类司法建议1213件。
“2024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累计诉前调解案件27.88万件,诉中调解案件14.33万件,大部分矛盾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就得到了妥善化解。”王永林表示,下一步,陕西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总对总”机制建设、丰富和扩展专业领域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持续完善向党委政法委报送诉情信息机制等,继续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元丰富且高效的诉前解纷选项,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法院力量。(记者 陶玉琼)
编辑: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