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绿水青山广袤平原间的检察答卷 陕西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

时间:2024-04-23 15:10:01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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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绿水青山广袤平原间的检察答卷 陕西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

山河为证,法治为名。陕西省检察机关两年前进行了一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两年间,机构改革精准落地,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公益司法保护的“陕西方案”日趋成熟。

4月的三秦大地,巍巍秦岭草木葳蕤,黄河两岸春潮涌动,悠悠汉水碧波荡漾。

山河为证,法治为名。陕西省检察机关两年前进行了一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两年间,机构改革精准落地,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公益司法保护的“陕西方案”日趋成熟。

两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如何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怎样?“陕西方案”有哪些经验和启示?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深入秦岭腹地、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等地进行调查采访。

改革破局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破解秦岭地区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难题?陕西检察机关用改革给出答案。

秦岭深处有众多徒步穿越路线,在“驴友圈”中甚为有名。其中,秦岭核心保护区内的光头山、鹿角梁等地都曾是“网红打卡地”,非法穿越行为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为何“驴友”可以随意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这一问题为何得不到有效治理?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时,始终面临涉案地域广、主体多、管理难,一方管不了、各方都不管等难题。

如何破解这一系列难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委领导下,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为突破口,有序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

2022年7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北麓、秦岭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由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作为上一级检察机关,形成“两级五院”跨行政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涉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在办理上述案件中,因涉及西安、安康两地的监督线索有15件,穿越路线有52条,陕西省检察院指导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秦岭南、北两麓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并向多个层级、多个县(区)的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迅速落实整改,非法穿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了解到,陕西检察机关针对公益损害问题跨不同区域、分散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建立了跨区划协作机制。针对公益诉讼办案压力、阻力较大的问题,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上下一体、协调有力的办案格局。

两年来,陕西省检察院指导跨行政区划“两级五院”先后办理一批督促保护秦岭古树、细鳞鲑、金丝猴等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子午道遗址保护等一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实践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

能动履职

走生态检察专门化之路

新形势下,检察改革如何进一步深化?新的体制架构下,如何精准找到解决公益保护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在追寻黄河保护的检察印记中,记者找到了答案。

西川河,黄河最大支流渭河的一级支流,全流域涉铜川、咸阳、渭南等4市9县(区)。2022年11月,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举报,位于旬邑县境内西川河上游的某煤矿企业长期向西川河排放煤矿疏干水,影响下游铜川市境内饮用水水源地和朱鹮栖息地的安全。

案发地地处两市交界,陕西铁检分院指导关中平原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组成专案组,打破地域追根溯源,协同地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涉案主体非法排污、漏交环保税等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在多方配合下,目前水污染、土壤污染已基本整改到位。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全国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实践中,陕西检察机关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机关属地管辖一体履职的机制优势,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说。

两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先后办理督促整治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案等一批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件,推动建立环境执法信息共享、涉环保税征收协作等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西安水资源保护基地、铜川朱鹮种群和栖息地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等,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针对渭河流域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陕西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专门化的方式,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办案机制,制发检察建议20份,提起诉讼1件,监督刑事立案5件,向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5件5人,追回土地复垦费110万元,累计整治撂荒地1034.8亩,完成1263.58亩土地复耕。

深化治理

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整改后有无反弹?青山绿水间总能看到检察机关为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所做的“后半篇文章”。

2023年4月,秦岭北麓检察院发现某公司在陕西省蓝田县西气东输三线中段管道工程中,将洞渣堆放于该县张家坪村一组农用地上,占用土地资源,侵占河道,影响流峪河行洪安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5月6日,该院依法将线索移交至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随后,蓝田县检察院向两家行政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但洞渣清理效果不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将该案移送至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动真格的诉讼让我们彻底重视起来,也成了我们整改的‘发令枪’。”诉讼过程中,两家行政机关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通过数月不懈努力,洞渣被清运完毕,耕地恢复了,被阻流的秦岭河流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前不久,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审查起诉的一起涉及113.88亩耕地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认为弃渣场复垦工作已完成,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目的已实现。秦岭南麓检察院遂作出撤诉决定。

两年来,依法向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不充分履职行为亮剑,日益成为陕西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新常态。

“既要善于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在诉前实现案件的双赢多赢共赢,还要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在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2024年度检察长会议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对“两级五院”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数字赋能

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在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技术人员以非法穿越秦岭为例,向记者生动展示了大数据的力量。在秦岭三级保护区底图上,穿越路线经过哪些区域、哪里是一般保护区、哪里是核心保护区、哪块区域谁负责,全都一目了然。

2022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穿越秦岭、子午道遗址保护、渭河流域耕地保护等案件中,依托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平台,运用卫星遥感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突破地域限制并固定关键证据,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了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新突破。

陕西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拓展“检察+”工作格局,持续深化检察机关上下协同、跨省检察协作等机制。与河南、湖北、四川等6省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等,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

与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制图院等3个单位合作建立数字检察与空间信息融合创新中心,建立9个生态司法基地。探索构建“1+N”生态环境检察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两级五院”共摸排案件线索263个,立案218件,发出检察建议141份,提起公益诉讼61件,形成社会治理成果33个。其中,4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打造的“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文化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陕西检察靠改革创新走到现在,也要靠深化改革走向未来,我们将坚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深耕生态环境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履职,积极探索‘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法律监督机制,努力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系统积累‘陕西经验’。”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信心满满地说。(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王瑾)

编辑: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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