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护航“夕阳红”

时间:2023-11-09 09:06:34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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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护航“夕阳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制作短视频《一场养老“局”》,讲述了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小惠小利骗取老年人养老钱跑路后又被抓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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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干警在蟠龙镇南皋村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本报通讯员 袁方摄

本报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齐珂雨 通讯员 刘辉

“涉老诈骗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我们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持续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11月3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仲屹坚定地说。

近年来,从以购买特价房、提供养老服务为幌子,诱导老年人掏钱“做投资”,到以安排工作、办理养老保险为由,骗取老年人养老钱,针对老年群体的骗局屡见不鲜。

老有所安,是老百姓关切的家事,也是事关国家发展的国事。为了严防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近年来,陕西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攻坚战,为老年群体营造更安全、更舒心的养老环境,用心用情守护“夕阳红”。

下重拳

筑牢养老诈骗“防火墙”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既是民之所呼,也是维护社会安定祥和的应有之义,必须利剑出鞘,坚决斩断伸向养老钱的黑手。

2018年初至2021年底,被告人刘某某以帮助老人办理养老保险、购买特价房、合伙做生意为由,先后骗取多名老年人120余万元。2022年6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长张东亮任审判长,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此案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了18天,彰显出陕西法院全力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2017年9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白某某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以替人缴纳养老统筹、安排工作等为由,先后骗取170余名被害人共计1677.973万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白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因被害人多为老年人,且有巨额经济损失未挽回,依法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该案为全省单一罪名最高刑罚的养老诈骗案。

“以上两案,是我省各级法院上下齐心,立足主责主业持续加力加压,不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的成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马云说。

马云介绍,目前,我省各级法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持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从严惩治高压态势,建立了养老诈骗案件绿色通道,突出快审严判的主基调,依法从严惩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犯罪分子,并把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尤其在涉众型重大养老诈骗案件中,推行执行前延工作机制,由执行法官对在审案件中的财产处置提出意见,审判团队及时采取财产查封、冻结及保全等措施,努力落实应追尽追要求,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据统计,2022年至2023年10月,陕西三级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56件,涉案133人,共计判处罚金3174.5万元,追回财产损失2.4亿余元,其中16案、2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起案件挽回了受害群众全部损失。

出实招

增强老年防诈“免疫力”

整治养老诈骗,打击为要、预防为先。只有全社会,尤其是老年人不断提升自身反诈能力,才能让诈骗分子“无计可施”。

“干妈干爸叫得亲,忽悠您的养老金”“诈骗花样真是多,不予理睬准没错”“科学保健防骗局,理性养老享健康”……

如今,在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韩家村,谈起预防养老诈骗,很多老人都能说上几句这样的顺口溜。这些顺口溜,是由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们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而创作的。

事后打击不如事先防范,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受骗。

为了让老年人提高防范诈骗的意识,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运用多种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融媒体多种手段齐头并进,采用贴近式、沉浸式、融入式、互动式等宣传手法,开展“花式”反诈宣传。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制作短视频《一场养老“局”》,讲述了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小惠小利骗取老年人养老钱跑路后又被抓获的故事;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传统三弦、现代说唱等艺术形式开展“花式”宣传,深受当地群众喜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自导自演拍摄情景剧《陷阱》,将真实养老诈骗案件,变成有梗有料的视频“段子”,呈现在公众面前……

截至目前,陕西各级法院先后组织集中宣传活动540场次,创作宣传视频163部,制作宣传品30万余册(件)。一系列“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凝聚了社会共识,巩固了打击成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的防范意识。

聚合力

守护美丽“夕阳红”

“感谢政府为我们追回了被骗5年多的血汗钱,这可是我们的养老钱,真心感谢你们。”6月20日,“陕西银发太阳岛老人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后,一名受害者代表拉着法院工作人员的手,连连道谢。

2014年11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张某等人在未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投资养老项目赚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参与投资,共向747名不特定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5900余万元。案发后,4名被告人仅向受害人退赔了500万元。

由于该案涉及资金巨大、受害群众数量众多,为了最大程度维护老年人权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挂牌督办,并在追赃过程中,多次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案件会商,联动协作,最终将剩余5400余万元赃款全部追回。

防范养老诈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凝聚各方合力,才能将防诈反诈的保护网延伸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

据了解,自去年我省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与其他政法部门协作联动,提升案件审判执行效率,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深入参与社会综治,促进源头治理、常治长效。

“我们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总结有益经验,建立长效制度和机制,在案件办理、源头治理、宣传宣教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持续追赃挽损,深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构建‘打防并重’工作新格局,努力当好老年人的‘守护人’,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思泓说。

编辑: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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