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山水的检察守护 陕西探索跨区划检察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时间:2023-08-18 09:23:07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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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山水的检察守护 陕西探索跨区划检察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为及时制止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于2022年8月11日以公益损害事实分别立案,并将立案情况通报给相应的行政区划检察院

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多个地市。2022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跨区划改革,全方位、全地域加强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四个跨行政区划涵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岭山区三大地域的检察院应运而生,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在三秦大地上稳步推进。

让跨区划发挥“杠杆”作用

陕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跨行政区划案件时,常常面临着涉案地域广、主体多、管理难,一方管不了、各方都不管等难题。

对此,陕西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推动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担任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座谈会、专题会和推进会14次,围绕跨行政区划改革深入基层调研,组织研究并起草了《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思路的报告》《陕西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省检察院先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

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设立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四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由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作为上一级检察机关,形成“两级五院”跨行政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涉秦岭、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涵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区三大地域,实现对全省地域全覆盖。

“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第一步是瞄准职能的履职集中。对此,我们将全省的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由专门检察院办理,同时在各检察院内部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实现集中统一履职、集中统一办理。”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介绍,办理的督促整治渭河流域非法采砂、填埋建筑垃圾破坏耕地系列案,就是充分发挥了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立案监督职能作用,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的方式,制发检察建议20份,提起诉讼1件,监督刑事立案5件,向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5件5人,追回土地复垦费110万元,累计整治撂荒地1034.8亩,完成1263.58亩土地复耕。

用跨区划解决“跨”的难题

秦岭有众多徒步穿越路线,在当地甚至全国的“驴友圈”中都很有名。其中,秦岭核心保护区内的光头山、鹿角梁等都曾是网红打卡地。

“2022年7月,我们通过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和照片,发现有驴友在秦岭核心保护区内的光头山、鹿角梁等地进行非法穿越。”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官南崇敬说,他们第一次到达现场时,就看到光头山高山草甸被踩踏出多条小径,大量小丛红景天被攀折采挖,丢弃的垃圾更是随处可见。

“在初步核实情况后,我们发现相关问题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划、多层级主管部门管辖。”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副主任杨辉表示。为及时制止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于2022年8月11日以公益损害事实分别立案,并将立案情况通报给相应的行政区划检察院。

因涉及西安、安康两地的监督线索有15件,穿越三地的路线有52条,为推动跨区划案件协同整治,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协同办案,按照“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办案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程序规则”的跨区划案件办理原则,在秦岭南北两麓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并向多个层级、多个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如今,经过多部门治理,光头山、鹿角梁等秦岭核心保护区内的穿越行为明显减少,垃圾得以清除,羚牛成群出现在高山草甸上。

这起督促整治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跨区划检察改革后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案。

以跨区划搭建共治“纽带”

经过一年的实践与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

一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融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实现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检察保护助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在职能、机构、机制、规则、队伍上持续发力,走出一条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之路。

一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的大数据平台、“空天地”感知、融合通信等技术为支撑,推动形成线索集中管理、案件“一体化”办理、区域协同会商、统一指挥调度的全新数字化法律监督模式。

7月28日,在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技术人员以非法穿越秦岭为例,向记者展示了“数字检察”的力量。技术人员在秦岭三级保护区底图上叠加林业部门的矢量图,再叠加“驴友”发布的徒步穿越路线信息后,穿越路线经过哪些区域、哪里是一般保护区、哪里是核心保护区、哪块区域由谁负责……全都一目了然。

一年来,省检察院与省秦岭办签订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见》,围绕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出台《陕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不断深化同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等单位的协作,建立数字检察与空间信息融合创新中心;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志愿者队伍,注册人数2000余人……

截至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摸排案件线索81件,立案70件,提出检察建议60件;向区划检察院移交线索102件,督促立案43件;办理了跨西安、安康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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