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隐患 保安全 陕西公安交警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3-07-26 10:09:13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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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隐患 保安全 陕西公安交警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组织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等开展志愿劝导活动,在上下班、上下学等出行高峰时段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陕西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监管、路面执法、联动共治、宣传教育等环节集中攻坚,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守法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的行动目标。

陕西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调查、分类梳理,严格对照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核发全省统一样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在事故调查中,民辅警发现安全头盔违规生产销售线索的,将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民辅警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在城区主要路段以及电动自行车通行最多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查纠到的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并对电动车骑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陕西公安交管部门聚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常见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管理措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时一律进行实名制处罚,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依法处罚,对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等妨碍安全骑行设施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电动自行车超员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对非标电动四轮车和载客、搭载2人以上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一律先查扣再处理,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快递外卖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一律引导到“马路学堂”进行不少于15分钟现场学习教育。

陕西公安交管部门落实学校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整合部门、行业力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链条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再教育;加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完善配送考核制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等开展志愿劝导活动,在上下班、上下学等出行高峰时段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陕西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充分利用“马路学堂”、交通安全劝导站、教育基地等阵地,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车站、广场、集镇、校园、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巡回宣讲,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人员和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曝光;围绕“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一盔一带”“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等主题,依托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持续开展“用身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身边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确保辖区交通顺畅、人车安全。

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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