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11条意见提高行政立法质量

时间:2023-07-18 08:59:43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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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出台11条意见提高行政立法质量

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跟踪、指导立法工作,严格审查法规规章草案,确保法规规章草案质量

7月17日,记者获悉:为切实发挥好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省司法厅近日出台《关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的意见》。

《意见》共11条,其中指出,要深入研究陕西高质量发展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需求,高站位统筹谋划行政立法工作;要重点围绕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秦创原创新驱动、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赛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科学安排行政立法项目,力争实现新突破。

《意见》明确,要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实现制度设计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符合实际情况。要坚持开门立法,做到行政立法全过程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扎实做好起草基础工作,严格立法程序,确保立法立得住、能管用。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跟踪、指导立法工作,严格审查法规规章草案,确保法规规章草案质量。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加强与人大立法工作的沟通衔接。同时,按照“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立法队伍。

《意见》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互联网+”应用、大数据和新媒体等渠道和平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落实“智慧立法”意见征集。要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与改革决策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确保政府规章的适用性、适时性和规范性。

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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