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区域司法协作,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探索黄河生态保护新机制,渭南、延安、榆林三地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20日在陕西潼关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渭南、延安、榆林三市地处黄河“几”字湾地区,自然条件相似、文化底蕴相通、历史积淀厚重,是黄河中游重要的生态节点。
近年来,在黄河中游生态保护方面,陕西不断增强法治力量。其中,渭南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聚焦打造特色环资审判体系。该市确定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针对性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实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延安则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凡采取措施有可能恢复原状的,在判令环境污染者、资源破坏者承担损害责任的同时,责令其恢复原状。
图为位于潼关的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榆林矿产资源富集,如何实现“产业+”“生态+”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成了该市探索的重点方向。据了解,榆林创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举措,探索设立专门环保法庭,并聚焦公众参与,增强全民保护环境意愿,取得良好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要全面做好环资审判机构、机制、程序、理论、队伍专门化的落实落地,突出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陕北高原水土流失与沙漠化的司法治理“四个重点”,注重发挥生态法庭示范功能、法检配合协作功能、府院联动协同功能、区域合作共治功能和多元互动解纷功能,从而全面提升工作实效,为推动美丽陕西建设、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继2022年三地中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为深入推动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后首次召开联席会议,是进一步完善区域、流域协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整体机制的有益探索,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法院力量和法治保障。
据悉,2022年陕西省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其中,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比例达93.8%,无劣V类断面,总体水质首次达优,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当日,会上讨论通过了《渭南、延安、榆林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与《渭南、延安、榆林法院关于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行动方案》,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潼关县历史文化博物馆,并观摩潼关法院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编辑:闫如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