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将全国法院涌现出的为群众办实事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100个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其中,陕西2家法院获此殊荣,分别是武功县人民法院、旬阳市人民法院。
创建活动中,旬阳市人民法院打造出了无发改、无超审限、无信访投诉、无违纪违法,最公正、最高效、最廉洁、最满意、最优服“四无五最”争创活动以及“办小案暖民心”活动等6个为群众办实事精品项目;武功县人民法院探索成立“电子商务法庭”“金融消费纠纷法官工作室”,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据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以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体,首次开展的一次示范创建活动。各地法院坚持面向社会,开门搞创建,以点带面,将群众路线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
编辑:闫如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