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
据介绍,“十三五”以来,我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不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与城乡建设发展进一步融合,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名镇7个、名村3个、传统村落11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名镇19个、名村18个、传统村落484个,历史文化街区55片、历史建筑715处。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构建起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到2035年,将全面建成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若干措施》还明确提出,我省将构建“一河一脉、三区四带、两核七片、多点多线”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格局。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陆续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黄河流域文物资源调查、秦岭文物资源调查,同时开展了石窟寺调查、陕西古建筑调查以及文庙调查等专项调查。通过普查和调查,我省目前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分布在全省11个市区107个县区,没有文物空白县。
编辑:闫如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