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善治”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时间:2022-11-09 16:52:19  来源:西安发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四维善治”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年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全力提升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有力服务保障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首善区建设。

近年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全力提升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有力服务保障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首善区建设。

通过聚焦法庭建设的专业化、特色化、现代化三方面,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将优化功能布局与回应多样需求相结合,创新构建集党建引领、遗址保护、协同治理、科技赋能于一体的“四维善治”模式,实现了城区法庭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让法治力量传递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2019年来,该法庭共化解矛盾纠纷8009件,先后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示范法庭”,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五好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身边“贴心人”和珍贵文化遗存的司法“守护者”。

内涵式发展

树立“党建+”红色法治品牌

为满足高质量发展之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探索出以党建为引领的内涵式发展之路,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积极培育红色法治品牌,全力打造“党建+学习”“党建+业务”“党建+服务”的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党建文化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党建之基广行为民之道。

在“党建+学习”中,该法庭全面贯彻落实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抓手,带领干警前往红军过境户县纪念馆踏寻红色足迹,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来院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座谈培训,筑牢干警忠诚根基。

在“党建+业务”中,该法庭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设置党员示范岗,优化分类专业培训,开展质效互评互动,提高干警政治敏锐性和防范处置政治风险的能力,将党建促进审判工作成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确保业务水平稳步提升。

在“党建+服务”中,该法庭党支部以党建联合的方式,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前往社区街道、行业协会、商场机构、中小学校开展座谈交流、普法课堂、巡回审判等活动,不断推进党建与多元解纷、普法宣传及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

时代性视角

探索遗址保护特色司法路径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位于陆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辖区内有古代规模最大宫殿建筑群未央宫遗址、汉城湖、未央湖景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商旅融合发展。秉持传承与发展相融合的遗址保护理念,该法庭聚焦时代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文化底蕴,激活遗址保护的“司法力量”。

“本来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旅游,谁知道人就这么没了,旅行社要对我们负责。”“和我们旅行社无关,是郭某自己身体的问题。”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争执不休。上述双方争执不休的案件,系该法庭审理的一起游客旅游途中因病身亡案,案件中五十多岁的郭某与家人一起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在旅游第四天时,郭某突发疾病,抢救无效身亡。郭某亲属认为旅行社存在未告知风险、行程安排不合理、未采取必要抢救措施等诸多过错,遂起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该法庭针对此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高效解纷,但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案件无法适用旅游案件速裁模式,法官立即安排开庭审理,在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并多次释法明理,最终法院认为郭某在事发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对自身安全、健康、生命尽到最高注意义务,应根据自身情况理智选择是否参加旅游活动,且郭某几年前便存在心律失常问题,因其对自身健康过于自信,对死亡结果应负主要责任,故判决旅行社因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存在不到位之处,酌定承担10%赔偿责任。

面对遗址区常见矛盾纠纷,该法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旅游案件速裁,除此之外,针对遗址区建设发展中常见的因拆迁导致的分家析产案件、拆迁补偿纠纷和旅游相关纠纷,法庭还探索出“实地走一次、当面调一次、情理讲一次、判后访一次”的“四个一”办案模式,充分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三年来,共妥善化解相关纠纷196件,上述“旅游途中身亡案”被《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

与此同时,为丰富保护方式,加大保护力度,该法庭干警们前往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学习交流,与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生态资源和文物保护工作联络站”,形成了遗址保护的良性互动。法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立文化墙和法治文化广场,加强“丝绸之路古桥遗址挖沙”西安首例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等以案释法工作,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为遗址保护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多元化结构

提升精准协同诉源治理效能

“听说自己被起诉了,但不敢去法院,就怕丢面子。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让我在家门口就解决了问题。”同某真切地说道。

2022年8月,某物业公司将业主同某诉至法院,索要欠付的物业费、电梯运行费、垃圾费、水电费、暖气费等费用。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区和谐稳定,遂决定上门调解,从根源化解纠纷,无奈同某不接电话,法官多次上门也都是家中无人。为尽快与其取得联系,法官主动向社区楼栋长寻求帮助,在楼栋长的积极配合和协调下,最终与同某取得了联系。在同某同意调解后,法官、调解员、楼栋长与原被告齐聚小区物业办公室,在法官的指导下,同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为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构建了主体多元化与模式多元化相对应的多元化诉源治理结构。

在主体多元化中,该法庭联合司法所与社区设立“诺千金调解室”,凝聚社区网格、小区工作站、楼栋长等基层治理力量,打造横向融合、纵向贯通的为民服务平台,充分贯彻“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小区”的原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全方位的司法服务。自调解室设立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68件。法庭聘请德高望重、善做群众工作的乡贤任特邀调解员,在法庭内设立“乡里乡情”调解室,让有经验、懂法律、明乡情、有威望的特邀调解员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纠纷温情化解,据了解,特邀调解员人均每月化解纠纷15件。此外,该法庭加强院校合作,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聘请全国人民调解专家汪世荣等著名学者为特邀调解员,对法庭调解工作进行学术指导、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充分发挥双方司法实践优势和学术资源优势,为诉源治理提供智库支撑。

在模式多元化中,该法庭整合辖区内70个社区、42个行政村、82个调解组织,组建千人调解队伍,创新“同心圆”诉前调解机制,将法院受理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分流,推进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深度融合,一个月内完成46起纠纷诉前调解。该法庭创新“审执一体”解纷思路,通过判后回访、协助执行等方式推动解纷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打通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法庭共“审执一体”解纷53件。

智慧型框架

打造高效便民诉讼服务体系

“年纪大了,人就容易犯糊涂,多谢法官,让我们一家人重归于好。你们不仅法官好、服务好,科技也好,真正为老百姓带来便利。”视频另一端老人连连道谢。

原告穆某的丈夫在病逝前曾立下遗嘱,确定其为自己全部遗产的继承人,但其在继承遗产时,其他法定继承人不配合,无奈之下,穆某将公婆、子女四人诉至法院。法官了解双方矛盾后认为,就案办案不利于解开这家人的心结,调解才能系起承托亲情的纽带。考虑到穆某的公婆年事已高且身居外地,不便长途奔波,法官引导双方线上调解,展开心理疏导,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不再执拗于遗嘱确定儿媳继承全部遗产的事实,同意配合办理继承手续。

“丝路之翼”互联网法庭是法庭智慧化建设的其中一环,具有操作简便的特点,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实现多方终端实时共享互助。在代理人的帮助和法官的耐心指导下,耄耋老人也能完成线上证据上传、笔录签署等一系列操作。每位法官办公室设置的在线操作台与同步高清录音录像、庭审语音输入、实物证据展示台等功能相得益彰,从细节处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定分止争”提速,让“丝路之翼”互联网法庭真正实现用科技互联,让智慧赋能的便民利民成效。自设立至今,三个月内该法庭共线上化解纠纷315件,其中在线调解178件,在线司法确认72件,电子送达516次。

不仅如此,该法庭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打造可视化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创新“一案一群一站通”机制,将单一化线上审理方式变为集网上立案、在线分流、线上开庭、一站调解与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环节于一体的智慧型框架,完善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功能,以信息技术整合解纷资源,搭建便民服务网络,让诉源治理成效、纠纷化解流程可视、可感、可知,让群众随时随处享受便捷诉讼服务。

接下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未央、法治未央建设,为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首善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韩佳芮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