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11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不断加大检察建议工作力度,推动法律监督职能向社会治理深层延伸,取得良好成效。
2021年,陕西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5627份,同比增长8.54%,回复率91.10%,采纳率99.64%,制发数、回复率和采纳率连年提升。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78份,同比上升51%;采纳率112.73%(含旧存),同比上升16.71个百分点,采纳率全国排名第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就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有关问题提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三原县检察院诉该县大程镇政府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入世界十大环保典型案例。全省另有8件促进社会治理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助推省域社会治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建立多方协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
陕西检察机关关注窨井盖治理,与住建部门协作,采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联合听证模式,督促整改问题窨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推动全省各地制定规范性文件68件、建立工作联络协作机制69项,召开联席会议169场,开展专项行动164次,所办案件有2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陕西检察机关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加强协作,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专项活动,形成家庭、校园、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协同发力,全省有1625名检察官担任2951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3565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与公安、央行陕西分行、银监局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与金融办、处非办召开专题会议,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共同护航金融安全;与法院、公安形成共识,推动构建防范、惩治、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虚假诉讼多发态势;主动对接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肯定了陕西做法。
编辑:韩佳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