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 当好新时代行政检察“答卷人”

时间:2022-10-13 16:12:03  来源: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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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 当好新时代行政检察“答卷人”

“为检察官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精神点赞,感谢听证员们客观中肯的听证意见,我们决定撤回监督申请。”8月26日,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组织召开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上,当事人双方就行政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两起持续5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为检察官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精神点赞,感谢听证员们客观中肯的听证意见,我们决定撤回监督申请。”8月26日,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组织召开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上,当事人双方就行政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两起持续5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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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2022年1-9月,全省共办理涉及就业、教育、住房、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婚姻登记等民生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00余件,涉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案件63件。

解难题:纾难解困展现检察担当

“检察官,我已和心爱的人领了结婚证。感谢您和检察院对我的帮助!”2022年3月10日,拿到结婚证的王某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妻子立即拨通电话,把喜讯告知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宏敏。

事情还得追溯到十四年前。

2008年12月,一女子以四川金阳“陈某”身份与王某在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收受彩礼3.6万元,婚后一个月,“陈某”就不辞而别。王某发现被骗,请求查处未果。此后,王某欲组建新的家庭,发现与“陈某”存在的婚姻登记始终是一个坎,多次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原婚姻登记,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的婚姻才可以撤销。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被告“陈某”身份信息虚假,无法确定“陈某”身份,起诉撤销婚姻登记和确认婚姻登记行为无效,法院无法受理。

2021年10月,王某向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反映自己的问题。受理后,检察官经调查发现,“陈某”与王某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信息虚假,由于当年户籍信息并未联网,民政部门未能核查出“陈某”提交的身份信息是伪造的。

“王某案涉冒名登记结婚,民政部门应撤销该婚姻登记,以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在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各位听证员发表了一致意见。

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送达依法依规撤销王某与“陈某”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书。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撤销了王某与“陈某”结婚登记。

“这是检察院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最困难最忧虑最紧迫的实际问题的又一典型案例,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得知该案处理结果,参加听证的汉中市汉台区政协委员赵丽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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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2年3月以来,陕西行政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已办理涉婚姻登记类案件12件,充分展现了行政检察担当。

办实事:一体联动化解行政争议

“检察院帮助我享受到低保救助和司法救助,让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检察官就像我的亲人。”在延安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后,申请行政检察监督的残疾人杨某激动地说。

2020年12月,身体三级残疾的杨某对延安市某区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某街道办事处、某居民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和再审申请。杨某不服,向延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案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并无不当,但杨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或社会救助的条件,需要进一步查明,不能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承办人白雪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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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检察院与延安市安塞区检察院联合组成办案团队,迅速着手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但该案的特殊情况在于申请监督人杨某“人户分离”,其户籍所在地在延安市安塞区,人长期居住在老家渭南市蒲城县,是否符合应当给予救助的条件需要进行异地调查核实。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兄弟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白雪表示,延安检察机关将需要异地协助调查的请求向省检察院报告,通过省检察院协调,渭南市检察院、蒲城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异地协作机制,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并第一时间将调查核实情况和材料反馈延安市检察院。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得到了行政机关和听证员的认可,认定杨某符合低保救助条件,最终促成了这起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案件的办理推动了陕西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建立。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规定》。2021年以来,全省共开展办案协作100余次,参与化解行政争议28件。

促治理:能动履职护航出行安全

铜川市宜君县是关中平原和陕北黄土高原结合部的一个山区县,县域内道路交通环境复杂,部分路段坡陡弯急,近年来发生多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令人心痛和惋惜。

“特定路段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监督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在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宜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爱妮介绍。

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2020年至2022年6月份以来,全县地方道路弯道处共发生交通事故379起,分别占到2020年以来全县辖区各类交通事故总数的31%,伤亡人数的50%,直接经济损失的47%。

“部分双向车道公路的曲线半径较小,且多见连续转弯、长直线接小半径等不良的线形组合,小半径曲线路段是交通事故的高发点。我们通过40余次现场勘查、查阅技术标准、与行政机关座谈、向交通运输工程师咨询,终于查清了事故多发的原因,并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了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李爱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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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交通运输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对全县管养的省、县、乡、村道路,特别是事故高发频发路段、小半径弯道、高边坡路段、急弯陡坡等路段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重点安全隐患275处,恢复钢板护栏580米,在急弯陡坡路段增设减速带13条、警示提示标志7个、广角镜6面,增补道路标线6016㎡,设置桥梁导向标线950㎡,有力提升了公路安全防护能力。

“我们诚恳接受检察建议,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常态化开展路域治理,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蒋站长表示。

“上述案件是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做实行政检察的缩影。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行政检察责无旁贷。”陕西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表示,行政检察部门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与民同行“必修课”,当好新时代行政检察“答卷人”。

编辑:韩佳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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