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榆林市检察机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至今,榆林市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逮捕案件22件52人,受理审查起诉25件43人。会上还发布了榆林市检察机关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个人信息是指能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等情况的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信用卡号、财产状况等信息。
在榆林市检察机关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一个典型案例中,榆林京东快递公司快递员白某某多次利用QQ群收购、出售快递面单,累计出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10476条,得到非法收入3.5万元,让快递面单变成“泄密单”。
“当前,犯罪手段多样化、网络化,主要为行业内部人员侵犯个人信息、APP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网络聊天交易个人信息等方式。被侵害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多样,基本覆盖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介绍。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上游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对内,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线索移送机制,增强检察一体化办案能力;对外,加强与信息服务部门、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注重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进行源头治理,并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帮助群众提升鉴别能力和防护能力。”马朝阳说,“我们还将依法追溯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源头,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线索互移、协同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机制,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记者 李旭佳 通讯员 薛蓉蓉)
编辑: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