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小标的案件数量庞大、涉众广泛、关乎民生的特点,陕西省咸阳市两级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精细服务大民生”为导向,创新执行策略,通过“合、源、民、新”四字方针,全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凝聚合力,在“合”字上彰显执行新成效。“执行非孤军奋战,乃社会协同之乐章。”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峰光表示,针对小标的案件查人找物难等问题,咸阳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领导,携手公安、检察、税务、金融、住建等多部门,构建起“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支撑、法院主导、部门协同”的执行工作新格局。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成本,提升了执行效率。
源头治理,在“源”字上探索执行新路径。为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咸阳法院秉持“预防为先,执行为辅”的理念,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新模式。聚焦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易发执行案件类型,通过建立“立审执一体化”联动机制,将“促进执行”的理念贯穿于立案、保全、审判全过程,实现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的根本性转变,对优化审判执行质量、强化司法权威、构建诚信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心系民生,在“民”字上书写执行新篇章。2019年,咸阳法院便出台了《关于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保障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高效执行。这一举措彰显了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持续创新,在“新”字上激发执行新动能。咸阳法院不断在创新中寻求突破,通过引入智能化执行系统、优化执行流程、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等措施,持续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一系列创新举措的实施,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也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咸阳法院通过念好“四字真经”,不断推动执行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表示,将针对小标的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集中找人、集中搜查、集中限高、集中拘留”的强制措施,对涉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形成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捍卫司法权威。(马少倩)
编辑: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