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执结”,让“纸面权益”落地有声

时间:2024-07-15 15:20:59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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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执结”,让“纸面权益”落地有声

近年来,木王法庭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大局,坚持在立案中着眼审判、在审判中统筹执行,兼顾当事双方利益需求,确保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努力实现以“审结+执结”推动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

“感谢你们为我解了燃眉之急!”7月6日,兰某专程来到镇安县法院木王法庭,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兰某是一起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在木王法庭调解下,纠纷得以化解,兰某拿到了5.7万元赔偿款。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木王法庭贯彻“立审执”一体化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木王法庭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大局,坚持在立案中着眼审判、在审判中统筹执行,兼顾当事双方利益需求,确保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努力实现以“审结+执结”推动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

6月18日,在炎炎夏日中,木王法庭干警开启了一次特殊的财产查封之行。

原告陈某等26人与被告马某都是木王镇月坪村的居民。2020年至2021年,马某成立合作社,在村里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陈某等人在合作社从事林下猪苓种植、养护、管理等工作。劳务结束后,经核算,陈某等人劳务费共计32万元。马某在陆续支付10万元劳务费后,因经营困难,一直未能向陈某等人支付剩余的劳务费。陈某等人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木王法庭干警经过前期调查,了解到合作社因流动资金匮乏确实陷入经营困境,而且涉案的猪苓仍需1年才能成熟。为了在维护陈某等人权益的同时,帮助马某渡过难关,木王法庭决定依职权对涉案猪苓采取查封措施。

山路崎岖,车行不易。6月18日,木王法庭干警在酷暑中步行4里山路,到达了涉案猪苓种植基地,并在详细勘查后,对猪苓作出查封裁定。“法庭主动进行了查封,我们劳务费有了着落,合作社现在确实经营困难,大伙儿商量后同意宽限1年。”陈某说。

6月21日,该案最终得以妥善化解。马某以猪苓担保22万元劳务费于2025年7月前履行完毕。原告陈某等26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马某也获得了1年的缓解期。

在司法案件中,木王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保”的理念,积极利用查控措施,不断探索实践“活查活封”,在保障胜诉者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保全人的不利影响。

5月17日,随着喻某向李某当场支付了3万元,一起离婚案件在木王法庭尘埃落定。

喻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后,李某个人贷款5万元用于偿还喻某婚前的个人债务。后因感情不和,二人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中,双方因5万元债务僵持不下。鉴于喻某常年患病、李某经济困难,法官多次进行调解。最终,李某同意喻某支付3万元的调解方案。

木王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调解与执行相结合,确保每一次调解都是“对症下药”,每一份调解书都是争议双方实际情况的反映,实现了调解即结案、调解即履行。

执行是裁判的坚强保障。在执行中,木王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坚持快立快查快执,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和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在诉源治理基础上积极推进执源治理,着力将胜诉人“纸面权益”转化为现实可得利益。

今年以来,木王法庭牢固树立“如我在保”“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坚持“立审执”相结合,充分运用冻结查封等执保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木王法庭查控案件9件,实控标的31万元;查封3件,查封到位52万元;执行5案,执行到位27.2万元,有效维护了胜诉者的权益。(黄涛 记者 李煜)

编辑: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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