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塞上碧水蓝天——榆林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 打造公益诉讼品牌

时间:2023-08-23 09:17:11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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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塞上碧水蓝天——榆林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 打造公益诉讼品牌

以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为工作思路,榆林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5件156人,审查起诉643件733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61件,提起诉讼290件……这组数据是2021年以来,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监督成效的直观反映,也彰显着榆林市检察干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和保护群众美好生活环境的信心。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着力量。

榆林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相关工作。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履职重点,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与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

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榆林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添了信心和动力。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榆林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积极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品牌。

以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为工作思路,榆林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开展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黄河巡河工作;联合市水利局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件;在开展助力荒漠化防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共办理涉荒漠化审查逮捕案件169件,审查起诉案件17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和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中,榆林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同时,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共起诉非法采砂刑事案件3件5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

立足检察职能,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均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建立了“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市田长办建立了“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在榆林市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多部门联手合作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此外,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成了检察生态公益林基地——定边县检察公益林;建立了“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立体化生态检察方式;办理的8起生态环境保护案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说:“榆林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美丽榆林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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