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强监督 司法为民践初心——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平安建设纪实

时间:2023-04-17 17:50:09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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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强监督 司法为民践初心——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平安建设纪实

2022年,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狠抓基础建设和队伍管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动“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狠抓基础建设和队伍管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动“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被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和 “洛川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该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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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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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寻保传”专项公益诉讼活动。

坚持理论学习 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第一内容”和“第一课程”机制,组织召开党组会1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3次,开展政治轮训13次,不断强化政治认同和思想自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深化意识形态建设。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扎实开展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自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院领导讲党课7次、作专题辅导报告17场次。加强意识形态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突出讲政治与讲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的宣传内核,制作专题短视频142条,在各类媒体累计宣传报道758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10次,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检察干警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坚决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在重大案件办理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在办理王世泰故居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积极推动“王世泰故居”修复工程“修旧如旧”,更好呈现革命文物历史风貌。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寻保传”专项活动典型案例。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中,以“人员考核、案件评查、作风建设、品牌建设”为抓手,组织业务数据研判分析会6次,案件质量评查88件,发出办案质效预警26次,检务督察通报8期。

坚持履职尽责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洛川

2022年,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批准逮捕案件68件1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0件126人。坚决打好严防腐败“配合战”,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50人,不捕率为42.74%,同比上升18.18%,诉前羁押率为42.2%,同比下降34.6%;不起诉25人,不诉率为25.69%,同比上升16.85%。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4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0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采纳率为95.35%。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有力推进平安洛川建设。5名干警深入镇村参与普法宣传活动,8名干警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法治环境建设。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深入研判县域内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根源,助推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运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条,经初查后立案侦查2件4人。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先后与团县委、民政局、住建局、妇联等15个部门建立5项机制和3项保障措施,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找准检察机关角色定位,对民营企业有事帮忙、无事不扰,助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部署开展“四大检察”护航“苹果产业”专项活动,建立涉“苹果产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坑农害农、滥用冒用“洛川苹果”商标等违法犯罪,依法办理涉果类案件19件。对屈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6万余元,得到法院全部支持。发挥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职能,重点摸排拖欠“果款”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步清理,发出涉果类民事检察建议8件,依法维护果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先锋队”作用,深入果企和果农中受理、解答涉法维权方面的诉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实效。摸排发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3件,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苹果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2个,守护“洛川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安全。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以驻村工作队为前站,持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争取和投入资金30余万元助力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一事一议”道路亮化工程,安装巷道路灯72盏,切实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问题;协调建成智慧联防视频监控中心,在村庄治安重点区域布控摄像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人民至上 用心用情为民服务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1人,其中不批捕6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向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联合青少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12项专业服务。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学校主动报告涉未成年人犯罪1件3人,开展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85人次,围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开展主题法治课46场,发出校园安全方面检察建议5件,督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设“雏凤未士”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逐步形成未成年人“1+5>6”保护模式。与团县委、教科体、民政等部门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联合团县委举办首届“雏凤未士”杯普法宣传手抄报大赛,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引入“检察+直播”普法模式,对手抄报大赛颁奖仪式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同步开展抖音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超过2.5万人次。该院根据洛川县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改编的《父母有爱 未检有情》动漫视频,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在全县中小学校法治课上播放。

“办小案暖民心”彰显检察为民情怀。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实地排查违规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7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帮助1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22.6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设立举报信箱,畅通12309检察举报平台,加大识骗防骗宣传力度,合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治问题窨井盖61处,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洛川邮政分公司对快递站点开展检查,共护“邮包里的安全”。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持续释放司法红利,传递司法善意,在办理罗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根据罪行轻重分层打击分类处理,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加公开听证会,对5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罪错在校生重返校园。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健全“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回复率达到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将司法救助向残疾人、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倾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6人次,发放救助金9.5万元。架起司法为民“暖心桥”,对一起当事人多年未得到赔偿的案件追踪回访,坚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提供司法救助金3.3万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出行不便、农忙等问题,检察官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上门听证”“上门出庭”,零距离服务群众。

制度创新维护公平正义。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为了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的困境,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项目化管理,打造“检察+公证”赔偿保证金提存模式,既充分照顾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充分及时赔偿”的迫切需要,也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从宽处罚”的现实需要。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实施细则,在县公证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账户。办理符合项目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5件5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不起诉2件2人,提存赔偿保证金27万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持主责主业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31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准确率均为100%,自行补充侦查案件4件,追赃挽损率达到73.68%。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均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巡回”相结合,强化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检察建议1件。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6人。组成刑事执行巡回检察组,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巡回检察,属全市首例,该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一院一品·品牌创建经验”予以肯定。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担负起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调阅民事、执行卷宗180卷,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9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强化跟进监督,及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起民事支持起诉2件。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深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检察建议采纳、落实和回复,行政检察质效不断提升。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1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行政社会治理类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将公益诉讼与县域经济相结合,注重部门共同协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4件,立案1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切实优化工作效能,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率先从行政机关聘任6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35件,累计恢复林地、耕地15.32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60余吨。

坚持固本强基 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领导干部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廉政谈话。严格自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91件,专项督查司法办案35件,未发现廉政风险点。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主动记录重大事项28人次。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暨清廉洛川专项行动,坚持将学习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始终,举办“夜学课堂”专题学习班,开展交流发言47人次、谈心谈话18人次,警示教育2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90余篇,检务督察部门联合纪检监察组发出督查通报16次。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出庭支持公诉14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3次。招录书记员4名,完成干警职级晋升14人,入选省市检察人才库4人,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学习227人次。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服务基础建设,建成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破解疫情期间监管场所“会见难、审讯难”瓶颈;建设公益诉讼实验室,打破公益诉讼案件“取证难”壁垒。加强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以打造“为民检察”为主题,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工作做法287篇,《以能动司法促检察履职》一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洛川检察”微博多次入围“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20强”“全国检察系统新媒体100强”榜单。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和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对调研组提出的3方面9个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报告。针对延安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涉及洛川县的8条线索,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发出公告1件,目前已全部整改终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座谈调研等活动7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189条、重要案件信息71条、法律文书62件,接待律师阅卷11人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编辑:闫如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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