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同行 为民而行——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以监督护航民生侧记

时间:2023-02-28 10:08:07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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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同行 为民而行——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以监督护航民生侧记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持续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呵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持续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呵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两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000余件,办理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04件;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379件;4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为民服务 化解争议案结事了

铜川市居民韦某和黎某认为所居住的小区在选举业委会时存在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业主人数、专有面积未过半,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被法院驳回起诉。于是,韦某和黎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定没有不当之处,但韦某和黎某所住小区业委会选举过程和结果均存在违法情形。

“针对成立业委会等问题,民法典规定了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协助职责。”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卓说。检察机关就这起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分别向相关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基层组织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规范业委会选举和履职。相关部门采纳了检察建议,制定了工作指南,重新组织选举了业委会。该案涉及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1500余户业主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韦某和黎某也撤回了监督申请。

2022年1月24日,在最高检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该案入选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为百姓服务,检察机关的每一点努力,群众都会感受到。”宋卓说。

2021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社会矛盾疏导和多元化解纷,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协调化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63件,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了监督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尽职尽责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2022年3月8日,在西安市临潼区,几名务工人员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 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了检察机关,对检察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这几名务工人员都曾参与临潼区一个施工项目的建设。2022年初,项目施工结束后,因工程结算问题,这几名务工人员与工程方发生纠纷,便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走访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劳务公司,向他们宣传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召集工程发包方、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就解决该起劳务纠纷进行座谈。检察机关还与住建、人社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职,促使企业完善风险预警防范措施。检察机关还以该案为依托,积极促进诉源治理,排查重点领域劳动用工问题,加强源头预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签了协作机制,加强双方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有效衔接。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坚持为人民司法理念,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能动履职,与法院、行政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34个,有效保障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展现了检察担当。

排忧解难 护航企业开拓前行

“企业复工复产了,我们又能回来上班了,谢谢你们!”2022年10月11日,在咸阳市秦都区,当检察官对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时,公司员工们这样对检察官说。

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员工为什么要感谢检察官呢?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2020年8月,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和运行相关规定,被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处以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该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能按期缴纳罚款,2021年4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该公司缴纳了全部罚款,但无力缴纳滞纳金,于是就这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查明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确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也无不当。该公司在事发后,就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改,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该公司也确实没有流动资金继续经营。2022年7月,围绕行政非诉执行阶段能否减免滞纳金问题,检察机关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该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了整改,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免滞纳金条件。

会后,生态环境部门与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就免除滞纳金达成和解,执行法院也予以确认,企业重新步入正常生产经营轨道。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

2022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聚焦涉及企业自主经营、财产权利、平等保护等重点问题,共办理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8件,以高质量的依法能动履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编辑:闫如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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