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检察机关建立“信访办案上墙”督办机制

时间:2023-02-24 09:00:26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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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检察机关建立“信访办案上墙”督办机制

据了解,为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或过程答复率100%”的工作要求,延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挂图作战”将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线索以表格、图形的形式“上墙”管理,实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流程监督。

据了解,为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或过程答复率100%”的工作要求,延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挂图作战”将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线索以表格、图形的形式“上墙”管理,实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流程监督。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在收到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后,及时整理并进行“上墙”登记,明确案件基本情况、受理时间、7日内答复时间、承办部门、3个月到期答复时间,并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答复;对于转交到相关业务部门的案件线索,在到期前15日提醒业务部门及时答复信访人案件办理结果或过程情况,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给控告申诉部门,形成信访案件线索“闭环”式管理。

建立“挂图作战”“信访办案上墙”督促办理机制,一方面是为了回应信访群众的现实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另一方面是督促检察机关提高自身办案质效,深化线索融合,加强内部相互协作和相互监督,做到严于律己,规范执法办案,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巩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延安检察机关在建立“信访办案上墙”督促办理机制的同时,将常态化推进重复信访、公开听证、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干部包案、司法救助办理信访案件等多元化工作措施,及时回应信访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做深做实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编辑:闫如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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