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的意见》

时间:2022-11-10 17:02:50  来源: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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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的意见》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部门,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部门,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立足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需要,以检察履职融入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网络“五大保护”,一体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未成年人检察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检察的司法理念,统筹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的职能优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能,统一集中履职,依法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互联网+”帮教模式等,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要充分发挥“一站式”办案场所作用,完善机制建设,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检察温度。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要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强化系统审查意识,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找准检察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的结合点,努力实现“1+5>6=实”。要以融合履职推进诉源治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和“两项制度”的监督落实,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和政协监督下,要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为抓手,通过监督履职与相关部门良性互动,完善内外合作机制,全面提升未检工作质效,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体系建设,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编辑:韩佳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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